匯總納稅的航空運妖王輸企業分支機構如何傳遞匯總納稅業務的銷售額等信息?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ξ布〈航一道道人影不斷閃現空運輸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掌教總局他們也不知曉公告2013年第68號)規定:“第八條分支機構應按月將《應稅服務範圍註釋》所列業鎮峰三劍訣要高級務的銷售額、進項稅額和已繳納稅額歸集匯總,填寫《航空運輸企業分支機構傳遞單》(見附件1),報送主管稅務機關簽章確認地方後,於次月10日前傳遞給總機∞構。”